本采购项目源泰1号、源泰2号、源泰6号、源泰8号4艘游船特检维修工程采购符合《桂林市鼎翔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市鼎翔发〔2021〕15号)要求,采购人为桂林市鼎翔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维修资金来自自筹,现对该项目的维修工程进行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在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页公告公示栏发布。(/a/gonggao/zuixinzhaopin/)
监督部门及电话:
纪律监察部 0773-2268191
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鼎翔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75号鼎富大厦B座5楼
邮编:541002
联系人:乔海宽
电话:0773-2268081
桂林市鼎翔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 15 日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源泰1号、2号游船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DXLY询价-AJ/2021-002
2021年12月15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采购函
尊敬的船舶维修商:
我司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确定源泰1号、源泰2号、源泰6号、源泰8号4艘游船特检维修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源泰1号、源泰2号、源泰6号、源泰8号游船特检维修工程项目。
二、资质要求:
1、具有钢质船舶维修资质的法人组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游船特检维修项目明细
游船特检维修项目表(单船):
游船特检维修项目表(单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上排 | 1 | 项 | |
2 | 船体清洗打磨油漆 | 1 | 艘 | |
3 | 船舱除锈油漆 | 3 | 舱 | |
4 | 船一层甲板及栏杆油漆 | 1 | 项 | |
5 | 舵系拆装 | 2 | 套 | |
6 | 更换舵转角轮及轴承 | 4 | 个 | |
7 | 舵板检修 | 1 | 项 | |
8 | 舵链检修 | 1 | 项 | |
9 | 污油水箱做托盘 | 3 | 个 | |
10 | 更换左右机转速表 | 2 | 个 | |
11 | 拆装尾轴换胶套 | 2 | 条 | |
12 | 更换尾轴油封 | 10 | 个 | |
13 | 排气管加挡水板 | 3 | 块 | |
14 | 二三层甲板除锈油漆 | 20 | 平方 | 不含金钢沙 |
15 | 二,三层甲板除锈油漆 | 97 | 平方 | 含金钢沙 |
16 | 更换主机与齿轮箱链接胶 | 1 | 个 | |
17 | 更换第二舱底板 | 3 | 平方 | |
18 | 更换舵轴铜套及轴承 | 2 | 套 | |
19 | 船舶重量重心测定计算 | 1 | 项 | |
20 | 船体钢板测厚 | 1 | 项 | |
21 | 船舶倾斜试验 | 1 | 项 |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游船特检维修工程费用采取“项目单价”报价方式。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项目范围招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以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支付的材料、人工薪资、利润和税金等所需全部费用。
3、中标后,所例的维修项目按投标价结算,如在维修过程中招标人有增加维修项目,则招、投标人另签署补充协议确定项目及费用;如有减少维修项目,则直接减除该项目的费用金额。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招标方)于5个工作日内付维修工程项目总金额的60%给乙方(投标方),余款待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并经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付款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票。
六、其他
1、被询价游船特检维修供应商,应就以上维修项目表中的项目数量及相关要求报价,并于2021年12月21日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75号鼎富大厦B座5楼,我司招标办公室。
2、招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桂林市鼎翔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函。
3、报价有效期为2021年12月21日12:00时。
4、源泰1号、源泰2号、源泰6号和源泰8号游船停泊于桂林市磨盘山码头10号泊位,如需登船勘察,请提前与我司维修工程项目联系人联系。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游船特检维修工程项目联系人:乔海宽 电话:2268081
第二章 供应商报价函
至:桂林市鼎翔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已经收到贵公司源泰1号、源泰2号、源泰6号、源泰8号4艘游船特检维修工程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我方已研究了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本次总报价为(大写) 。
一、责任与义务
1、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项目报价函一旦为贵公司认可,该项目报价即为合同结算价。
2、本公司一旦成为本项目的成交维修供应商,同意将本报价函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游船特检维修报价
1、单艘游船特检维修工程项目报价明细表
游船特检维修项目报价表(单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上排 | 1 | 项 | |||
2 | 船体清洗打磨油漆 | 1 | 艘 | |||
3 | 船舱除锈油漆 | 3 | 舱 | |||
4 | 船一层甲板及栏杆油漆 | 1 | 项 | |||
5 | 舵系拆装 | 2 | 套 | |||
6 | 更换舵转角轮及轴承 | 4 | 个 | |||
7 | 舵板检修 | 1 | 项 | |||
8 | 舵链检修 | 1 | 项 | |||
9 | 污油水箱做托盘 | 3 | 个 | |||
10 | 更换左右机转速表 | 2 | 个 | |||
11 | 拆装尾轴换胶套 | 2 | 条 | |||
12 | 更换尾轴油封 | 10 | 个 | |||
13 | 排气管加挡水板 | 3 | 块 | |||
14 | 二三层甲板除锈油漆 | 20 | 平方 | 不含金钢沙 | ||
15 | 二,三层甲板除锈油漆 | 97 | 平方 | 含金钢沙 | ||
16 | 更换主机与齿轮箱链接胶 | 1 | 个 | |||
17 | 更换第四舱底板 | 3 | 平方 | |||
18 | 更换舵轴铜套及轴承 | 2 | 套 | |||
19 | 船舶重量重心测定计算 | 1 | 项 | |||
20 | 船体钢板测厚 | 1 | 项 | |||
21 | 船舶倾斜试验 | 1 | 项 | |||
合计 |
2、总报价
单船金额(元) | 4艘船总金额(元) | 备注 |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工作由我司招标工作委员会组织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密封完好性、资质符合性。
三、评审方式:对入详评的,逐一评审并按4艘船报价总金额打分,总金额由小到大分别为1分、2分和3分。
四、选定成交供应商原则:报价总金额低者中标;若报价相同,则由评标小组综合研讨决定选择唯一的供应商。
第四章 采购合同
游船特检修理合同
甲方: 桂林市鼎翔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源泰1号、源泰2号、源泰6号、源泰8号4艘游船特检维修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1.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游船特检维修项目,对源泰1号、源泰2号、源泰6号、源泰8号4艘游船进行特检维修维修作业。
2. 乙方施工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加减帐工程
1.加帐工程应由甲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增加项目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增加项目的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甲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乙方对甲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合同价款按《游船特检维修工程项目报价表》计算,游船维修费用总合计为人民币(含税):¥****元。该价款已涵盖人工、物料、设施设备、运输、保管维护、保修、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费用,总价包干,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作调整。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工程期限共计 **天,乙方应于上述期限内完工且经甲方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涉及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需申报验收的项目)验收合格。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本项游船修理需提交船舶检验中心检验的项目应由甲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甲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竣工验收申请书并提供完成工程量的计量资料,甲方5个工作日内验收。若经甲方验收达不到船检的质量要求时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并在整改后重新按上述程序申请验收。因整改修复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当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验收合格的,由双方代表签署《游船特检维修工程项目结算单》作为施工项目成果移交甲方的依据。项目成果移交前,工程半成品及施工现场相关设备、物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维护,项目成果移交后,项目成果相关设备损毁灭失的风险转移由甲方承担。
2.本项游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舶检验中心及甲方提出的属乙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乙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乙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乙方修理时,则可按第二条加帐工程处理。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保修义务
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船舶检验规定的相关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对乙方要求较高者为准。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质量保修义务:保修期自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经乙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乙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乙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1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内排除故障。乙方拒绝维修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取 200元/次的违约金。
4.若因甲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修理
1.在游船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均应由乙方处理。若属甲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甲方应在拆卸前向乙方提出,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游船修理期间,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乙方施工的情况下,乙方应支持甲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甲方必须将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八条 受托方责任
1.严格按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中的约定实施维修,并对维修工程质量负责。若因维修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受托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2.受托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按需要设置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并确保己方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业规章制度,确保作业安全。若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受托方施工人员、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受托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受托方应做好维修作业现场管线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不得破坏非工作必要外的原有设施、装修,如有破坏受托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4.受托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
第九条 工程付款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7天内支付60%的工程款给乙方;
2.剩余工程款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先行开具金额等值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票,否则甲方付款时间可相应顺延。
4.若甲方逾期付款,则应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
游船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法规规范文件规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原因和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每天按合同总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须退还全部预付款外,还应按协议总价2%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支付协议款的,按未支付部分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乙方出现任何违约情形,且经甲方催告限期内未予整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退还已付预付款,并按协议总价2%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通知书、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如采用邮寄方式的,均以该等通讯地址为交寄地址,文件或文书一经交寄,第三日即视为送达,而无论收件方是否签收回执或邮件被退回。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件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件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甲方: 桂林市鼎翔旅游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章):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75号
鼎富大厦5楼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