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桂林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鼎和晟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鼎和晟产业集团”)收购桂林市青狮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包括桂林市青狮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桂林天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桂林川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桂林溶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桂林龙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为4.68亿元人民币。
鼎和晟产业集团是集团公司旗下承担能源产业建设与运营的主体,现有光伏、储能、新能源充电等能源产业业态。收购青狮潭水电公司股权后,集团公司能源板块将得到进一步壮大,未来水力发电将协同光伏、储能等业态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完善以清洁电力资源为核心的综合能源服务生态圈,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号召,为我市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以上收购事项已通过集团公司董事会等相关决策流程,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21年12月15日在桂林市国资委签订。
本次收购事项为集团公司在桂林市政府国有资产整合背景下的资产优化升级,不存在政策性风险,无其他相关风险。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各项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收购事项的实施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后续合并进展,保障投资人利益。
特此公告。
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 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