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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桂林航空重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13

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桂林航空重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 项目编号:GLJT磋商-FW/2020-001
2. 采购项目内容及项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3.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3.1获取时间:2020年1月13日15:00-1月16日15:00。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3.2获取地点: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鼎富大厦A座15楼。
3.3领取方式:报价供应商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从采购人登记领取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0年1月19日15:00之前提交到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鼎富大厦A座15楼战略运营中心法务风险管理部,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供应商。
5.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时间、地点
5.1 时间:2020年1月20日9:00;
5.2 地点: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鼎富大厦A座14楼。
6. 服务商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需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投标人及所聘用的人员近3年内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合伙人及律所执业律师无任何不良执业记录、无受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主管部门等机关的处罚或被认定为当事人对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有效投诉的记录。
6.2投标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应当在桂林市区有常设机构,并能够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或指示处理法律事务及其他杂项事务。
6.3投标人提供顾问律师服务的团队不少于3人(含),能够及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按照律师团队负责人的指示处理相关事务。
6.4为保证律师有足够的工作时间及精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工作成果,拟派往本项目的律师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必须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且执业10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过强,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及良好的声誉和社会评价,必须以律师执业作为唯一的本职工作内容。具备公司治理、劳动争议、招标采购、不动产等业务领域法律咨询或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
6.5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6.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的律师或允许他人挂靠的律师事务所投标。
7.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glbus.net(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8. 联系事项:
8.1 采购人名称: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2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75号鼎富大厦A座
8.3 联系人:王萌
8.4 联系电话:0773-2268036


采购人: 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