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交“3.23”“4.4”事故警示,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主体责任,4月6日,受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委托,集团公司副总裁、安委会副主任陆鹏,监事会主席、安委会委员于丹凤,代表集团公司对轨道集团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进行专题约谈。集团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部、安委会办公室参加约谈。
约谈会议上宣读了对轨道集团公交公司近期两起交通死亡事故的通报和整改要求,督促轨道集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安全履职等工作。
约谈会议上强调,轨道集团要对两起事故高度重视,加强安全责任意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安全管理体系架构,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逐层压实岗位职责,压力传导到位,以案促改,严肃进行追责处理。同时要落细落实安全管理标准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加强驾驶员教育警示,关心一线员工,关注重点人员,严防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轨道集团被约谈人员汇报了履职尽责、自查自纠相关情况,并作表态发言。(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